發明、新型與設計專利 / 專利工程師林孟萱

專利法第2條規定:

「本法所稱專利,分為下列三種:

一、發明專利。

二、新型專利。

三、設計專利。」

發明專利的定義如專利法第21條規定:

「發明,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

新型專利的定義如專利法第104條規定:

「新型,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

設計專利如專利法第121條規定:

「設計,指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

根據專利法之定義,設計專利可明顯區分出與發明專利以及新型專利不同,但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皆是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所產生的創作,其差異為何呢?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的專利Q&A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有何不同?」一文當中提到:「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都是保護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創作,著重於功能、技術、製造及使用方便性等方面之改進。但發明的標的較廣,包括物質(無一定空間型態)、物品(有一定空間型態)、方法、生物材料及其用途;新型的標的則僅及於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可以了解到發明的標的物較廣而新型的標的物較侷限。

除此之外,發明與新型專利的審查方式以及專利權期限不同,發明專利需要經過實體審查,審查期間較久,但發明專利權期間是自申請日起算20年較長;新型專利只需經形式審查,審查期間較短專利權期間也較短,新型專利權期間是自申請日起算10年。有些專利申請標的物同時符合發明專利以及新型專利申請要件,此時可權衡需要快速取得專利還是希望有較長的專利權期間來選擇要申請何種專利種類。

下表是發明、新型以及設計三種不同專利類型的比較表:

專利種類

發明

新型

設計

定義

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

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裝置之創作

對物品之形狀、

花紋、色彩或其 結合,透過視覺 訴求之創作

法定標的

物、方法、用途

物品

物品

國際優先權

12個月

12個月

6個月

國內優先權

12個月

12個月

早期公開

申請日之次日起

十八個月公開

審查流程

程序審查

請求審查

程序審查

形式審查

程序審查

實體審查

專利權期限

申請日起算

20

申請日起算

10

申請日起算

12


以玻璃產業為例,請參考下圖,若一玻璃製品的技術內容在於「製程或材料創新」,應申請發明專利;若一玻璃製品的技術內容在於「結構特殊」,則應申請新型專利;若一玻璃製品的特徵在於「外觀獨特」,則因申請設計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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