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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範圍(二):獨立項與附屬項 / 專利工程師林孟萱


一.  請求項之類型

請求項分為獨立項以及附屬項兩種,此兩種請求項僅在記載形式上有差異,對於實質內容的認定並無影響。不論何種類型之請求項之記載,均應以「明確」、「簡潔」以及「為說明書所支持」為原則。

(). 獨立項

獨立項應敘明申請專利之標的的名稱,以及申請人所認定之必要技術特徵。獨立項所載之必要技術特稱,是該專利申請案之標的與先前技術比對之基礎。

獨立項可使用二段式或其他形式撰寫,二段式撰寫分為「前言部分」以及「特徵部分」,前言部分須包含申請專利之標的以及與先前技術共有之必要特徵,標的名稱須屬於說明書中記載的技術領域,特徵部分應以「其特徵在於」、「其改良在於」或類似用語來敘明有別於先前技術之必要技術特徵。於解釋獨立項時,特徵部分應與前言部分結合來解釋。兩段式撰寫法僅適用於獨立項,附屬項並不適用。

(). 附屬項

附屬項是依附在在前的另一請求項,包含該請求項之所有技術特徵,並另外增加技術特徵,以進一步限定被依附之請求項。附屬項又分單項附屬項與多項附屬項,單向附屬項是指僅依附在單一請求項之附屬項,多項附屬項是指以選擇形式依附在兩個以上請求項之附屬項。

附屬項之記載應包含「依附部分」以及「限定部分」,依附部分應敘明所依附之請求項之項號以及標的名稱,限定部分則應敘明所依附請求項之外的記述特徵。解釋附屬項時,應包含所依附請求項之所有技術特徵,換句話說,附屬項其實是其所依附之請求項的特殊實施方式。因此,只要被依附的請求項具有「新穎性」以及「進步性」,其附屬項就具有「新穎性」以及「進步性」。

例如,獨立請求項1記載了標的具有ABCD四個限制要件,附屬請求項2依附於請求項1記載了標的物更包含限制要件E,則請求項2實際界定的限制要件應當是包含ABCDE。另一種形式是,附屬請求項2記載A包含a1a2,則則請求項2實際界定的限制要件應當是包含a1a2BCD

 

二.  不合規定的請求項記載形式

撰寫請求項時,須注意,不可落入以下不合規定的記載形式

(). 請求項未以單句為之

通常審查實務時,都是以「句點」進行認定,請求項沒有以「句點」結尾,或是同一請求項中的「句點」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就會被認定沒有以「單句為之」。

(). 附屬項未依附在前之請求項

例如,申請專利範圍共4項請求項,而請求項1為獨立項時,請求項2可以依附於請求項1,請求項3可以依附於請求項12,請求項4可以依附於請求項123。若請求項2依附於請求項34,請求項3依附於請求項4,都是錯誤而「未依附在前之請求項」。

(). 多項附屬項未以選擇為之

每一請求項可以同時依附於多個在前的請求項,而成為多項附屬項,但表達形式必須是擇一依附,形成「以選擇為之」。如前例,請求項4可以依附於請求項123,表達形式必須是「如請求項123所述的」,以「(or)」字構成擇一依附。若寫成「如請求項123所述的」,就不符合「以選擇為之」。

(). 多項附屬項直接或間接依附多項附屬項。

為了避免使多項附屬項的權利範圍解讀變得過度複雜,因此我國規定多項附屬項不能直接或間接依附多項附屬項。

同樣以前例,請求項4可以是「如請求項123所述的」,但是需要注意請求項3是否也是屬於「多項附屬項」的形式。若請求項3也是屬於「多項附屬項」(3. 如請求項12所述的),就會構成多項附屬項直接依附多項附屬項的狀態。

實務上容易發生失誤的狀況都在於間接依附多項附屬項。例如,前例中還包含了請求項5及請求項6;請求項5僅直接依附於請求項4,而請求項6為多項附屬項,並且在選項中包含了請求項5,就會構成多項附屬項請求項6間接透過請求項5依附於多項附屬項請求項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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