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積體電路相關權利保護 (上)

                                                      實習律師李秋峰

一、前言

積體 電路 (Integrated circuit,IC)係將主動及被動等元件及連接線路,

集積在半導體材料上或材料中,而具相當功能之電子零組件。

因電腦,手機和其他數位電器成為現代社會結構不可缺少的一部 分,

其開發及設計關係未來電子資訊產業之發 展,故 有「電子產業之米」之稱

 

育成一積體電路產品,係由設計者將數以千件之元件及錯綜複雜之線路,

組成一具有特定功能及規格之電路,惟該電路欲實現為真實產品,

須將該電路圖轉換成半導體製程之光罩布局圖 (如下圖所示),

故積體電路之真正施工圖,實為光罩布局圖。

由於積體電路之創新,需耗費相當之人力、物力及時間,

經由不斷之研究、實驗,始能產品化,然而光罩布局圖卻極易複製,

故立法者為保護發明人之權益,除專利法、營業祕密法及著作權法外,

特設「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以維權益。

緣此,筆者將分上下文淺談發明人相關法律及應如何保護自己之權利。

 

光罩布局示意圖

 

二、積體電路保護相關法律整理

 

專利權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權

營業祕密

著作權

要件

1、產業利用性

2、新穎性

3、進步性

1、非抄襲

(概念同著作權之原創性)

 

2、非屬平凡、普通或習知

(概念同專利權之進步性)

1、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

2、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

3、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

具原創性

權利取得

須申請

須申請

無庸登記

無庸登記

審查方式

1、發明:實體

2、新型:形式

3、設計:形式

形式

權利期限

1、發明:20年

2、新型:10年

3、設計:12年

10年

未限制

 

排他效力

強制授權

侵權責任

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

1、刑事責任

2、民事責任

1、刑事責任

2、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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