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新趨勢-新法庭的設立

 

一、前言

新加坡近期提交國會通過,預計在明年成立亞洲唯一之「國際商業法庭」,

在今年度,中國在8月31日通過設立知識產權法院之決定,之後在10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決議加速知識產權法院設立,未來分別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置知識產權法院。

我國在民國97年設置智慧財產法院,目的希望能夠加速智慧財產案件的審查,以跟國際接軌,而中國也不落人後,究竟大陸知識產權法院之模式為何,於以下介紹。

二、中國知識產權法院

(一)管轄區域:

中國知識產權法院所管轄的案件種類,包含區域之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之民事案件與行政案件,以及知識產權法院所在地區之著作權與商標上訴案件。

(二)審級:

大陸之知識產權法院,與台灣不同,大陸將智慧財產權的案件區分成兩類,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案件第一審由知識產權法院審理,第二審由高等人民法院審理;而著作權、商標案件,第一審為基層人民法院,而知識產權法院為終審法院。

三、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

(一)商業法庭的設立,主要希望能夠協助處理跨境的商業紛爭,新加坡的優勢在於其法令的透明化,並且身為亞洲重要的金融中心,具備相關的專業人員,對於調解或是訴訟能提供專業的服務。

(二)同時新加坡在2013年國際商業仲裁案件量為第三高的國家,顯示國際對至新加坡地區進行訴訟有一定程度的信賴。

四、小結

新法院的成立代表該國對於不同領域的重視程度,因此中國近期希望能夠加速智慧財產相關專業法庭,雖然有傳達出對智慧財產的重視,然而由於大陸幅員廣大,此三個智慧財產法院的運作標準以及判決對整個中國地區的影響尚難以得知,實際運作情形,還須加以觀察;同時新加坡一直以來是亞洲商業重心,具備設置「國際商業法庭」之條件,因此未來在新加坡進行商業訴訟的案件將大幅增加。

 

參考資料:

1.新加坡正修法成立亞洲唯一『國際商業法庭』,http://iknow.stpi.narl.org.tw/post/Read.aspx?PostID=10213,最後瀏覽日:2014年10月31日。

2. 兩岸智慧財產法院之設立初步比較,http://iknow.stpi.narl.org.tw/post/Read.aspx?PostID=10110,最後瀏覽日: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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