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加速審查方案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專利工程師楊明樺

2014-09-11

 

前言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布,自10311日起,綠能相關技術專利將併入專利加速審查的第四個事由。一般專利申請案件約需29個月才能得到審查結果,故此新規定有助於漫長審查時間縮減至9個月內,將有利於綠能產業的專利優勢和提升競爭力;另外,美日中等國已將綠能專利併入加速審查,所以智財局此舉也符合世界潮流趨勢。以下針對發明專利加速審查方案作說明。

 

發明專利加速審查方案

 

我國自200911日實施發明專利加速審查方案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ram(簡稱AEP),目的在於縮短審查等待時間,僅適用於發明專利。專利申請案已公開,不論是否已進行審查,申請人符合下列所述四項事由主張,得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發明專利加速審查AEP申請。

 

申請事由主張

 

在已通知進行實體審查或再審查後,實際審查時間得另視申請案件所屬技術領域而定,若該申請案尚未公開則將提早公開。而根據不同事由主張其申請要件

 

(1)外國對應申請案經專利局實體審查而核准者

1. 公告或核准申請專利範圍(未公告者須)

2. 有差異時需說明。

3. 若有利加速審查可提供具可專利性之理由。

4. 有無違反新穎性或進步性之文獻。

5. 齊備相關文件後6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通知。

 

(2)外國對應申請案經美日歐專利局核發審查意見通知書及檢索報告但尚未審定者

1. 限定美國、日本、歐洲專利局

2. 外國專利局審查意見通知中所依據之申請範圍

3. 有差異時需說明。

4. 違反新穎性或進步性引證時,需說明以提供具可專利性之理由。

5. 有無違反新穎性或進步性之文獻。

6. 若申請範圍無差異齊備相關文件後6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通知若有差異則為9個月內通知。

 

(3)為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者

1. 說明商業實施況狀。

2. 齊備相關文件後9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通知。

 

(4)所請發明為綠能技術相關者

1. 說明綠能技術範疇。

2. 齊備相關文件後9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通知。

 

結語

 

加速審查以較快獲得專利權,以吸引產業申請專利並同時保有專利競爭力之雙贏局面

 

 

參考

專利審查基準

專利法施行細則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mp.asp?mp=1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專利
    全站熱搜

    ZoomlawPat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