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申請文件

1.德文說明書 (可後補德譯,期限為3個月)

2.圖式

3.權利要求書

4.發明人名稱與發明摘要 (後補期限為優先權日起15個月)

5.優先權文件 (後補期限為2個月)

 

二、形式審查

新型與新式樣專利採登記制,形式審查核可通過,即取得專利權。

發明專利通過初步審查後,需經過實質審查程序才授予專利。

 

三、請求實質審查

發明專利之申請人需於提申日起七年內提出實審。

若申請人需要,可於提實審之前,向專利局請求檢索,待檢索完畢後,申請案才會進入實審程序。

 

四、早期公開

申請案將於申請日起18個月後公開,申請人可於公開日前請求撤回申請。

 

五、實質審查

審委將對申請案進行實質審查,若發現核駁理由,即會發下官方通知申請人於期限內回覆答辯,另視情況需要,審委可以在做出最後審定之前,要求申請人(亦可委託代理人)參與面詢或口頭審理(Oral Hearing),協助審委決定是否授予該案專利權。

若答辯理由或修正無法克服核駁理由,審委將發下最終駁回決定,若申請人不服,可以提出訴願。

 

六、核准

審委發下決定核准申請案,專利局將核准公告該發明專利。

(維持年費需於申請日起第三年度開始逐年繳納)

 

 

 

七、異議

核准公告該專利後三個月,若無人提出異議,即確定取得專利權。

提出異議者需陳述反對之理由,專利局審查後將發下判定維持原專利權,或是撤銷全部或部分專利權,若錯過三個月提異議之期限,仍可以向法院提起專利無效之訴願。

 

流程圖:

德國專利申請流程  

 

參考資料:

http://www.dpma.de/english/patent/procedures/index.html

http://www.dpma.de/english/patent/application/index.html

http://www.dpma.de/docs/service/formulare_eng/patent_eng/4/p2796_1.pdf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德國專利 程序
    全站熱搜

    ZoomlawPat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